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受理「南投演藝廳表演藝術110年下半年活動徵選」案,歡迎立案團體踴躍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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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0/02/05 |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地費)。 (二)檔期:110年7月至12月中旬。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A5_5/content/1223/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演藝活動申請下載。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送件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