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駐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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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0/01/07 | |||||||||||||||||||||||||
一、簡介 文化局推動的「藝術駐村」,是按「臺北藝術進駐計畫」(Arts-in-Residence Taipei ) 實施。藉藝術村形式之跨國及多元的文化交流平臺,提供空間及部分補貼,鼓勵國內外藝術創意工作者專心創作,進行跨文化、跨領域的對話,激發藝術文化創意的交流,豐富文創產業的核心。自2001年委由財團法人臺北市文化基金會國際藝術村營運團隊經營以來,已建制一套有系統的全球藝術駐地甄選機制,108年度國內外藝術家進駐台北及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共計7名本國人士進駐、20名國際徵件來訪、11名交流機構來訪、1名專案進駐及1名國內藝文文單位來訪;另國內人才出訪駐村共計11名。109年因受COVID-19國際疫情影響,相關藝術家駐村國際交流將延至110年、111年辦理。109年大型活動光節以「相依的總和」為主題,邀請16組國內外藝術家及學生團體參與,為藝術與在地的連結,帶來更多元的文化刺激,共計67,189人次參與。 二、駐村方式
三、駐村空間(本國駐村)
四、申請對象 (一)文化藝術創作、學術、行政及技術領域工作者或團體。
(二)文化創意產業相關領域創作、學術、行政及技術工作者或團體。 (三)整合創意與產業,推動跨領域異業合作者或團體。 (四)關注或回應文化、族群、空間及環境等跨領域議題,並尊重在地社群者。 (五)中華民國國籍之非在學學生或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具備3年以上藝術、文創等相關工作經歷,最近二年內未曾接受本要點遴選出國者未曾接受本要點同類型計畫獎助者。 (六)申請出國駐村,應具英文或駐村國語言溝通能力。 五、補助資源 (一)臺北市駐村計畫,獎助:
1. 45萬元等值之資源,其中現金贊助以5萬元為上限(獎助金預扣6 %個人所得稅)。 2.各駐村計畫得依擇定之駐村地點各式空間,協商相關場地資源,以展覽、表演、排練、住房等方式 實現。 (二)與各國合作機構互換出國駐村計畫,獎助:
1.免費住宿及工作室。 2.往返經濟艙機票一張。 3.現金新臺幣10萬元(獎助金預扣6 %個人所得稅) 六、申請期間
線上申請及審核,每年第一季公布次年申請簡章。 七、完整資訊及聯絡窗口 臺北市文化局 電話: 1999(外縣市請撥2720-8889)分機3519 承辦單位(報名請洽): 國際藝術村 電話:02-33937377ext. 101或107 http://www.artistvillag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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